关于自查实验场所“广东医学院”标识的紧急通知
各单位:
根据学校“关于两校区更换“广东医学院”标识的通知”要求,请各单位自查实验场所的“广东医学院”标识,填报附件表格,于9月3日中午13: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sysglk@gdmu.edu.cn。
联系人:韩老师(13538389994/669994)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2020年9月3日
附件实验场所“广东医学院”标识统计表
序号
单位名称
校区
标识地点
标识内容
结构物性质
联系人
电话
地址:东莞行政楼603室 076922896245、 湛江校区主楼304室 0759238859、075923885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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