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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管理

广东医科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指南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0-12-29

广东医科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指南

为了做好开学准备工作,保证开学工作实现“安全、规范、高效”的目标,全力保障学校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以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和学校教学实验室(场地)的特殊性,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:

一、指导思想

贯彻国家和广东省政府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,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,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准备工作,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、身体健康,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把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,保证学校开学各项工作平稳运行。

二、工作重点

(一)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

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参照学校开学工作方案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,对实验室环境、实验室及设施设备进行消毒。

1.实验室环境。开学前,按照要求彻底清扫实验室用房;按规定对实验室以及公共空间等进行全面消毒。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可向学校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”提出,并限期协商解决。

2.实验室消毒。各学院可根据不同性质的实验室和环境条件,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进行日常消毒。首先,保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,室内无垃圾、食物残渣、各类杂物等;其次,每天开课前和课间必须开窗通风,每日至少2次,每次30分钟以上,以保证室内通风、空气清新,并停止使用空调。第三,按学校规定喷洒消毒药物或擦拭,有紫外灯消毒的实验室(机房),应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适当增加使用频次和消毒时间。

3.设施设备消毒。凡本学期实验教学使用的设备,必须进行清理和消毒处理。各实验室可根据实验设备的特点和使用频次,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进行。防水的设施设备(实验台、桌、椅凳、柜橱),可用1%过氧化氢湿巾或75%酒精或有效氯100mg/L微酸性次氯酸水进行擦拭消毒,消毒时间为10-30分钟,每周1-2次;不防水的设备可用医用酒精或相关的消毒制剂处理;频繁使用的操作按键、按钮、操作盒(器)、键盘等可用保鲜膜防护,定期更换。

(二)实验室开课准备工作

为保证新学期实验教学工作顺利开展,除上述疫情防控工作外,各学院实验中心(室)于开课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:

1.实验室环境检查。各学院实验中心(室)主任负责对实验室进行检查,包括实验室环境,如墙面、地面、门窗等有无破损;实验教学家具,如实验桌台、椅凳、柜橱等有无损坏;水、电、气、排风等设施有无故障。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部门限期解决。

2.实验设备准备。检查本学期实验开课设备是否完好,并通电开机确保运行良好。对计算机性质的实验室(机房)还应对软件和附属硬件进行安装、调试。

3.实验材料准备。根据开出实验课程内容,对实验所需各类材料、低值、易耗品进行清点、补充,确保实验教学工作顺利开展。

4.实验实践教学准备。根据开学时间及实验实践教学任务实际执行情况,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安排,合理确定实验实践开展的时间、形式、地点和考核办法,有序开展实验实践教学活动,加强教学指导,确保教学质量及效果,实验实践全过程要做好全部人员的防护工作。

5.开课学生安排。做好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第一课,明确告知学生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。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任务书的工作量,不得擅自增加课时或各类活动。在疫情安全的条件下,确定实验设备组数,尽量减少每组人数,严禁上课学生过度密集。实验开课,保证学生之间的距离,避免学生面对面的操排。

(三)实验室安全工作

各学院组织对实验中心(室)进行安全检查,具体内容:

1.实验室安全检查

(1)实验室环境安全。包括实验室墙面、地面有无破损;门窗、照明、供电、供水是否正常;教学家具完好、缺失等。

(2)用电安全。实验室供电、设备馈电、照明用电是否规范安全;各类开关、用电控制有无故障;有无临时电源和私拉乱接现象。

(3)设备安全。对所有实验开课用的设备进行检查,包括设备正常运行、安全防护装置、安全操作规程、安全防护措施、安全防护用品等是否齐备、完好。

(4)防火安全。重点检查消防通道、疏散区域、消防器材、防火措施、消防警示等是否符合要求。

(5)危化品安全。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,重点检查危化品的领取存放管理、安全使用、安全操作、防护措施等工作环节的规范性。

2.安全问题整改

(1)重点解决。实验室环境、实验设备、消防设施等方面有问题不能及时上报或无限期整改的拖拉现象。

(2)不规范用电。整改临时用电乱拉接线板;多个接线板串接现象;大功率设备临时供电等。

(3)安全警示。凡涉及危险、高温、低温、消防、毒害等区域环境,必须张贴各类警示标牌,并明确责任人及相关信息。

(4)安全制度完善。对现有的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检查,未上墙、不完善或缺失的规章制度,指定专人限期完成。

(5)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和规范要求,详细内容见教育部颁发的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19)》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实验室防疫和安全管理要坚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原则。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负责组织、协调、检查;实验室主任具体安排、实施、整改;实验室管理员按要求认真完成。望各学院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逐项落实,确保实验室、实训室、科技活动室等实践教学场地符合疫情防护安全和实验室安全要求,符合实践教学开课要求,具备开课条件和安全运行环境,保障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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